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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在线律师咨询 | |||
| 您的位置:主页-留言薄 | 主 题: 工伤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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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 你好! 我于2004年3月进入云南大理某厂工作(至今未签合同),2005年5月15日因我违反操作导致七级伤残,因各种原因,我不想再在该厂工作了。请问: 1 我能得到多少赔偿? 2 该厂是否因我的过失而减少赔偿吗? 3 在劳动合同方面时否还有其它的赔偿? 4我当心工伤复发,可以要后续治疗的费用吗? 附: 我受伤前的月平均工资是750元,受伤后未发过工资,工厂自我受伤后职工工资400元左右(实行计件工资)。我6月22日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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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宏莺律师回复: 你好,1、你所能获得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需有医院护理证明)、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必要的营养费等,具体数额以相关的发票及相关标准计算。2、如果你在工作中具有严重的过错,工厂的赔偿责任可以适当减轻,减轻的幅度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3、后续治疗费用需要医院出具相关证明,根据医院出具的证明可以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 |||
| 联系人:13988566697 刘宏莺 E_MAIL:yingzi_0421@163.com YNZXLS.COM@163.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