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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离婚及彩礼问题

 

 

 

 

 

 

  说 : 你好~ 是这样的。我和我男朋友认识两年了`今年春节回家结婚 给我们家给了两万快前的财礼~我们家给了我们几千块钱~` 我们现在在外地工作`去年因为我考试需要~办了结婚证是他一个人找人去办的~后来我们吵架我撕掉了~``现在我们感情不好`他动手打了我~他的脾气现在变的很不好~我说离婚他要我给他两万一不然就不离婚~~``要去找律师也可以~但我们现在连结婚证也没有我怎么去告啊/我想问问他的要求合理吗?而且我们在一起住了有一年了我们朋友什么都知道了请求你们帮我解答````

 

 

 

 

刘宏莺律师回复: 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你们的结婚证是男方单独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你应该考虑你们的结婚登记是否属实、结婚证是否真实,你可以到结婚证的发证机关查询登记是否属实,如果你们的结婚登记属实,你可向其说明你们结婚证毁损,并要求登记机关出具结婚登记证明,该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你可以凭该证明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至于男方送的结婚财礼,其无理要求退还。
           联系人:13988566697 刘宏莺 E_MAIL:yingzi_0421@163.com  YNZXLS.COM@163.com